第 11 届“快 乐 新 年”深 圳 特 卖 会 邀 请 函 深圳,别称鹏城,广东省辖市,地处广东省南部,珠江三角洲东岸,与香港一水之隔,东临大亚湾和大鹏湾,西濒珠江口和伶仃洋,南隔深圳河与香港相连,北部与东莞、惠州接壤。 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建立的第一个经济特区,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,已发展为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化城市,创造了举世瞩目的“深圳速度”,同时享有“设计之都”、“钢琴之城”、“创客之城”等美誉 2014年全市年末常住人口1077.89万人,比上年末增加15.00万人,增长1.4%。深圳是中国经济中心城市,经济总量长期位列中国大陆城市第四位,是中国大陆经济效益最好的城市之一,英国《经济学人》2012年“全球最具经济竞争力城市”榜单上,深圳位居第二。2014年全年本地生产总值16001.98亿元,比上年增长8.8%。其中,第一产业增加值5.29亿元,下降19.4%;第二产业增加值6823.05亿元,增长7.7%;第三产业增加值9173.64亿元,增长9.8%。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不到0.1%;第二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42.7%和57.3%。人均生产总值149497元/人,增长7.7%,按2014年平均汇率折算为24337美元。
展会场地:深圳会展中心 展会时间:2016年12月25日—2017年1月3日 主办单位:中国商业协会、香港国际贸易促进会 宣传方式: 参展范围 : (一)、服装服饰类:四季服装、苏杭丝绸、丝绸服饰、男女时装、正装、外贸品牌服装服饰、中老年服装、户外运动休闲服装、精美皮具、鞋帽箱包、皮革制品、民族服装、时尚内衣针织品、童鞋、童装、孕妇装、洗护用品等。 (二)、绿色食品类:全国各地名优特食品、糖酒茗茶、奶制品、风味食品、水果、冷冻食品、调味品、饮料、海鲜、干果、腊味、特色小吃、营养保健品等。 (三)、生活用品类:家纺布艺、家居饰品、旅游用品、洗涤用品、厨卫用品等。 (四)、珠宝类:工艺礼品、珠宝玉器、陶瓷、艺术摆件、流行饰品等。 (五)、家居家饰类:家装饰品、窗帘、地毯,居家日用、陶瓷、 餐桌用品,水晶及玻璃器皿等。 (六)、厨房用品类:生活与厨房电器,个人护理、保健、按摩器材等。
收费标准:A类 10500元/9㎡;B类 9500元/9㎡
汇款方式: 联系方式:招商热线:陈经理 13538277784 黄利成 13310842802
展会须知: 1、展会准则是自由、自愿参与本届会展活动,以定金为准,否则不预留展位。
2、参展商定金到位后,在展会正式开展当天下午五点之前不到场和不布展,视为弃权,展位另作安排,定金作废。
3、展位先到先得,以收到全款项为最终确认参展资格,享受优先挑选展位资格权。
4、参展者需按照组委会的管理执行展会管理规程,服从组委会的统一管理、合理调配与指挥。
5、参加展会的人员要文明礼貌、充分体现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及道德风尚。
6、严禁倒卖展位,转租他人,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,概不退费。
7、参展商须自觉遵守展会规定,及时开展按时撤展;守法经营爱护公物友善团结,自负盈亏。
8、为了您与他人的正常经营,严禁使用超负荷电器设施烧水做饭和放高音喇叭等扩音器,经检查发现,一律扣押。
9、展会活动为各位参展商提供交流机遇与平台,任何商业运作经营风险均由参展商自行承担。
10、因政府行为、地震、天气台风、战争等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失,组委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予承担。
11、不得强买强卖,不得买卖假冒伪劣产品,否则一切后果自负,组委会取消参展资格,展位费不退。
12、食品展商必须三证齐全,否则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。
13、进场即视为同意此招商函规定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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